东台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人职发[1991]11号文件关于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经市职称办审核,现确认吴长华等七名同志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单附后)。事业单位请按照《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实施意见》(东发[1999]37号)要求做好聘任工作。
特此通知
二OO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初级 职称 通知
抄送:各关单位
附人员名单:
吴长华 盐城龙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助理工程师
刘富荣 东台市国土资源局 助理工程师
王艳虹 东台市国土资源局 助理工程师
刘加梅 东台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 助理工程师
杨晓进 东台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 技术员
仇丽萍 东台市委党校 助理讲师
胡爱芬 东台市第三职业中学 中学二级教师